4月27日,美日兩國政府高調發布新版《美日防衛合作指針》。新指針大大放寬了日本使用武力的范圍限制。事實上,近年來日本自衛隊持續加強裝備建設、調整編制力量、修改法律規定,進攻性不斷加強。
裝備發展強調進攻為先
安倍政府上臺后,日本防衛政策加速向“外向型”轉變。2013年以來,日本防務預算連續3年增長,其中采購進攻性武器裝備是重要原因。
2013年底,日本政府推出了新版防衛計劃大綱,規定在5年內撥款約24萬億日元購買新裝備。為強化兩棲突擊戰力,日本陸上自衛隊計劃在2015和2016財年采購52輛AAV7兩棲裝甲車。此外,陸上自衛隊將采購新型“12式地對艦導彈”,集中部署在九州,打擊西南方向海上目標。
2012年,日本成為F-35戰機的首個海外用戶。F-35戰機兼具空戰和對地打擊能力,是典型的進攻性裝備。此外,日本還計劃購買3架“全球鷹”無人機、4架E-2D新型預警機,升級F-15J戰機,加速發展自主研發的“心神”隱形戰機。一旦上述飛機列裝到位,航空自衛隊的作戰能力將實現實質性躍升。
近年來,海上自衛隊形成了以“直升機航母、蒼龍級潛艇、宙斯盾驅逐艦”為核心的裝備發展戰略。今年3月,準航母級護衛艦“出云”號入役,明年還將列裝一艘類似級別的護衛艦,且很快會達到服役3艘在建1艘的規模。此外,海上自衛隊還計劃將宙斯盾驅逐艦的數量從6艘增至8艘,采購20架P-1海上巡邏機、17架MV-22“魚鷹”直升機、80架新型反潛直升機等先進裝備。
力量建設凸顯快反機動
2010年,日本政府提出了打造“機動防衛力量”的構想,建軍目標開始向打造一支攻防兼備的機動作戰力量轉變。近年來,日本政府正從戰略、戰役、戰術多個層次積極推進該構想。
2013年12月,日本成立了“國家安全保障會議”,統籌外交與安全政策。次年1月,設立了“國家安全保障局”,輔助“國家安全保障會議”決策,負責不同政府部門間的協調和聯合計劃工作。戰役層面,日本防衛省計劃設立“陸上總隊司令”,在島嶼受攻擊時擔任自衛隊總指揮,以便理順指揮關系,形成合力。
戰術層面,日本防衛省決定從2014年開始用10年時間對15個陸自師團(旅團)中的7個進行整編,組建一支約800人的快速機動部隊,以便在西南島嶼方向實施機動作戰。為強化島嶼奪占能力,日本政府計劃在2018財年前組建規模約3000人的“水陸機動團”,作為離島奪占行動的核心力量使用。
法律束縛逐步松綁
戰后,為防止軍國主義復活,日本政府制定了以《和平憲法》為核心的防御性安保法律體系。為從根本上松綁日本“戰爭機器”,近年來安倍政府采取了“解禁集體自衛權、立法修法允許行使集體自衛權、修訂日美防衛合作指針”的三步走策略,欲將《和平憲法》第9條置于廢棄境地。
2014年7月,安倍內閣批準放寬對《和平憲法》的解釋,變相解禁集體自衛權,允許特定條件下日本行使武力,為日本自衛隊出兵海外解除了憲法束縛。
今年3月,日本政府提交了《應對武力攻擊事態法》《自衛隊法》等修訂案。其中,《應對武力攻擊事態法》修訂案進一步降低了動用自衛隊的門檻,《自衛隊法》修訂案則大大簡化了首相使用自衛隊的程序。與此同時,日本內閣還通過了修訂《防衛省設置法》的決議,打算取消防衛省內文官的優勢地位,進而突破限制自衛隊權力膨脹的一道重要防線。
此次新指針出臺,是安倍政府安保法體制轉換三部曲的最后一環。預計5月中旬,安倍政府將向國會提交包括《國際和平支援法》《重要影響事態安全確保法》在內的11個安保法案。一旦上述法案獲得通過,新指針將具備實際可操作性。